
B1与供应商合作条件
以下条件和条款(“条件”)适用于根据B1公司(以下简称 “B1”)与第三方供应商(“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购买自用商品或服务[1](以下统称“服务”[2])的所有交易,条件是相关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包含对本条件的引用。
B1与供应商相互关系
1. 供应商同意以相当于或高于行业标准的专业慎重和应有的质量提供服务。此外,B1在合规、道德、环保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遵循高标准,并对供应商提出同样的要求。
2. 在根据合同提供服务时,供应商保证以下情况:
(i) 供应商应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指示,包括适用的国内外反腐败法律;并应确保其员工、代理商和承包商(如有)(以下统称“供应商代理”)遵守这些要求;
(ii) 供应商应根据适用法律缴纳所有税款和费用,并应准备和及时向相关国家机关提交税务报表和其他强制性报表。供应商不得有任何逾期未缴的税款。
3. 供应商应持有根据合同和适用法律提供服务所需的所有执照和/或其他许可。
4. 供应商应作为独立承包商向B1提供服务,而非作为B1的员工、代理商、合伙人或合资业务的参与者。除书面协议外,供应商或B1均无任何权利、权能或职权使另一方承担任何法律义务。
5. 供应商是以非独家供应商提供服务雇用的。B1可自行决定雇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
6. 供应商有权(随后)雇用分包商提供部分服务,但必须事先获得B1的书面同意。但是,供应商应单独对B1负责提供服务和履行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7. 由供应商或代表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应在所有重要方面准确完整。为B1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信息)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版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8. 供应商应适当地维护提供服务的记录(如考勤表、服务证明、费用发票等),并在B1提出要求时供其审查。
保证与担保
9. 每一方都向另一方提供以下有关情况的保证:
(i) 合同的签订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方的内部规程和政策以及司法裁决;
(ii) 缔约方已根据适用法律获得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许可和批准;
(iii) 缔约方未被宣布资不抵债或破产,也未处于注销过程中,其财物(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未被扣押,其活动未被暂时停止;
(iv) 代表缔约方签署合同的人拥有签订和执行合同的法定权利和所有必要权能,合同一经签署,即确立缔约方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义务。
10. 上述保证和担保对双方决定是否签订合同至关重要,双方均以其为依据。对于因另一方的虚假保证而造成的损失,双方相互承担责任。
保密性
11. 除合同规定或适用法律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B1及其交易和活动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属于B1客户或承包商的信息(以下简称“B1保密信息”)。此外,供应商应仅向为履行合同项下供应商义务而合理需要访问此类数据的员工披露B1保密信息。供应商不得将B1保密信息用于履行合同义务以外的任何目的。
12. 第12条的规定在合同终止后7年内有效,除非合同中规定了更长的期限。
数据安全
13. 在遵守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B1有权与B1的分包商、参与者、股东、经理、负责人、合伙人、代理人或员工(“B1内部自然人”)以及向B1和B1内部自然人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供应商(“服务供应商”)共享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这些服务供应商有权收集、使用、传输、存储和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数据(以下统称“处理”)此类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i) 提供服务;
(ii) 遵守B1适用的规范要求和法律义务;
(iii) 防止利益冲突;
(iv) 风险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以及
(v) 维护B1内部财务核算,提供其他行政支持服务,包括信息技术支持(以下统称“处理目的”)。
14. 对于从另一方收到的与直接或间接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信息(以下简称 “个人数据”),每一方都是独立的运营商。除非合同相关附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双方不得将个人数据传输视为个人数据处理的委托。向另一方传输个人数据的一方应确保并保证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进行此类传输的合法性,并通知个人数据主体获得个人数据的一方对其个人数据的处理情况。各方应确保根据合同从另一方获得的个人数据的保密性,遵守处理个人数据的要求,并承诺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以保护个人数据免遭非法或意外访问、销毁、修改、阻止、复制、传播,以及对此类数据的其他非法行为 -- 或确保其被接受。
15. B1有权处理从供应商获得的个人数据,以实现处理目的,并在实现处理目的的必要范围内,通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方法对个人数据进行操作(业务)。供应商应确保此类处理存在合法理由,并承诺在收到B1的合理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文件。
16. 供应商处理从B1获得的个人数据的目的仅限于提供服务。未经B1事先同意,供应商无权将个人数据跨境传输至任何其他国家,无权复制并向任何他人传输、披露指定的个人数据,但参与提供服务的员工除外。
17. 供应商将记录从B1获得个人数据的处理情况,并同意应B1要求提供记录此类处理情况的材料。这些材料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
(i) 处理目的;
(ii) 说明个人数据主体类别和处理个人数据类别;
(iii) 获准访问个人数据的个人数据预定用户类别;
(iv) 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的国家列表(如适用);
(v) 个人数据处理期限;
(vi) 说明保护个人数据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18. 供应商承诺在根据合同提供的服务完成后,或在收到B1的要求后,立即删除从B1获得的个人数据,并提供销毁事实的书面证据。
19. 如果从B1获得的个人数据或其他信息出现任何泄漏或其他违反保密性的情况,供应商应立即(在12小时内)向B1汇报该事件,进行内部调查,并在36小时内向B1汇报调查结果,同时采取一切可用措施减轻所造成的损害。事件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
(i) 事件内容;
(ii) 导致侵犯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假定原因;
(iii) 事件对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假定造成的损害;
(iv) 供应商对事件的反应措施。
20. 供应商同意与B1真诚合作,并向B1提供必要的合理协助,以审查和解决B1收到的个人数据主体、其代表、授权机构为保护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而就根据合同处理的个人数据提出的查询、索赔、要求、指示。在此类合作框架内,供应商同意自收到B1合理要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B1提出的有关合同项下个人数据处理的要求作出答复。
供应商独立性
21. 截至合同签订之日,供应商保证以下情况:
(i) 签订此类合同是供应商与客户(如B1)正常关系的一部分;
(ii) 所提供服务的价格符合类似服务的市场价格或供应商的内部定价政策和程序;
(iii) 合同中的条件合在一起,不比供应商提供给具有类似支出水平、服务/产品范围和信用度的其他客户的条件更为优惠。
22. 在合同期内,供应商(如果供应商为自然人)、供应商的任何经理、负责人、资本中重大权益的直接或间接所有者和员工(如果供应商为法人实体),以及对向B1提供服务负有重大责任的任何自然人,均不得担任任何被B1审计的客户的合伙人、负责人、董事会成员或资本中重大权益的直接或间接所有者(或拥有任何其他形式的控制权)。如果供应商是法人实体,则还承诺对其指派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现有或未来员工或其他自然人适用类似限制。就本章而言,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应被视为持有“资本中的重大权益”的实体,如果其 (i) 是该实体的全部合伙企业(如果是信托合伙企业);(ii)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实体5%或以上的权益(或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拥有管理或指导该实体事务的权力)(如果是公共股份公司);或 (iii)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实体20%或以上的权益(或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拥有管理或指导该实体事务的权力),如果该实体是未列入(i)和(ii)的法人实体。
23. 供应商保证,合同对象及相关财务利益对供应商而言并不重要,其性质也微不足道。实质性和重要性的程度个别,应由供应商独立确定。
24.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情况发生任何变化,可能会导致第21至23条所述的供应商的任何保证、担保或承诺在任何方面失效或不真实,供应商应立即通知B1。如果供应商的任何保证、担保或承诺不再属实,B1有权根据下文第36(v)条立即终止合同。
25. 供应商承诺在与B1签订的每份合同生效之日重新确认独立性保证的有效性。
反腐败承诺
26. 供应商承认并确认其对贿赂和腐败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包括全面禁止腐败行为和旨在简化业务活动相关手续、确保更快解决某些问题的好处费/好处费。供应商应遵守旨在打击贿赂和反腐败的适用法律以及据此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27. 供应商保证其本实体或其员工不会向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商业组织和公职人员)提议或提供或同意提议或提供任何腐败贿赂(金钱或贵重礼物),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索取、接受或同意接受任何腐败贿赂(金钱或贵重礼物)。
28. 供应商特此确认并同意,B1将违反本反腐败条款视为严重违反合同。在此情况下,B1有权向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并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因提前终止合同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损害。
29. 供应商保证,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任何代理商目前均未因适用的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规定的犯罪或涉嫌犯罪而受到国家机关或监管机构的调查,且供应商保证不知悉供应商的代理商有任何可能被视为违反国内外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的行为。
30. 因供应商违反本节规定的承诺和担保而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供应商承诺向B1赔偿损失。B1有权监督和检查供应商是否遵守此处所述保证。
知识产权[3]
31. 如果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供应商创造了受法律保护的智力成果或版权对象(“智力成果”),则该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应属于B1。与智力成果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规定的服务价格中。
32. 在B1专有权的整个有效期限内,供应商保留根据简单(非专有)专利为自身需要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
33. 供应商保证服务或相关权利的转让/授予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4. 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如第三方对B1或B1内部自然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要求,供应商承诺向B1、其合伙人、代理商和员工赔偿财产损失。
B1单方面终止合同
35. 除非受法律禁止,否则B1可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单方面终止合同。B1承诺在合同终止前支付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费用,条件是服务符合合同要求。
36. 在下列情况下,B1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并立即终止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
(i) 当申请宣告供应商破产或启动针对供应商的清算程序时;
(ii) 收到供应商无力履行合同义务的明确证据;
(iii) 供应商违反合同义务;
(iv) 发现供应商对相关情况的保证是虚假的;
(v) 如果B1真诚地认为,根据适用法律、专业承诺、要求或标准(包括与独立性和利益冲突有关的)需要终止合同。
控制权变更
37.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供应商应在控制权变更生效日之前或当日通知B1关于供应商控制权的任何变更。就本合同而言,供应商的“控制权变更”是指:
(i) 供应商的合并、收购或兼并将导致供应商参与者在紧接该交易前拥有的继受主体有权选举继受主体董事(或类似负责人)的所有类别股份的所有可用投票权合计少于50%,或
(ii) 供应商在单笔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出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
B1名称与标志
38. 供应商承诺,未经B1事先书面同意,不披露其已与B1签订合同的事实,也不提供有关任何特定任务的信息。除非合同另有明确规定,供应商承诺未经B1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与B1有关的商标、商业名称、标志和其他识别符号。
付款条件
39. 供应商承诺确保所开具的发票完全符合适用法律和税务规定的要求。B1有权退回任何准备不当的发票进行更正。适当开具的发票应在B1收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40. 根据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在每周付款日进行:星期二、星期四(以下简称付款日)。如果付款期限的终止日不属于付款日或付款日在俄罗斯联邦为非工作日,则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应延长至下一个付款日(含下一个付款日)。这种付款期限的延长不应被视为违反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
41. 根据合同的发票只能以俄罗斯卢布/美元/欧元/英镑/人民币/阿联酋迪拉姆/土耳其里拉开具,具体货币以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确定的货币为准。如果需要用另一种货币开具发票,双方应事先签署附加协议。根据发票上的说明和俄罗斯法律的要求向供应商在发票中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发票款项。B1根据签署的验收证书支付服务费用。
42. B1有权以账户货币以外的货币付款。B1将俄罗斯卢布/美元/欧元/英镑/人民币/阿联酋迪拉姆/土耳其里拉的发票金额按B1银行接受B1付款委托书当日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的汇率,或按B1与供应商在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中约定的汇率兑换成付款货币。
43. B1承担转账费用。其中包括,B1承诺支付B1银行(合同项下付款的付款委托书转入银行)收取的合同项下资金转账费用。但是,如果代理银行在B1银行收取的手续费之外还收取其他手续费,且B1在向B1银行转账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支付手续费的必要性或可能性,则B1没有义务支付代理银行根据本合同收取的转账手续费。向代理银行支付手续费的义务由承包商承担。
附加条款
44. 合同包含双方就服务及其适用的其他事项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与所述事项有关的所有先前协议、陈述和保证,包括任何先前的保密协议。
45.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或要求。
46. 如果合同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全部或部分),则所有其他条款仍应完全有效。
47. 如果合同各部分的条款之间出现任何不一致,应以下列各部分为准(除非另有明确说明):
(i) 本条件;
(ii) 合同文本;
(iii) 合同的其他附件(如有)。
48. 合同受俄罗斯联邦法律管辖。根据合同出现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在B1所在地的俄罗斯联邦法院解决。
显示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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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同于为了将服务成果作为B1服务成果的一部分转让给B1客户而获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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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本条件中适用于提供服务的条款也应适用于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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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应适用第31-34条的规定。